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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发票上的章不清晰,能否重盖一个或不盖

发票上的章不清晰,能否重盖一个或不盖

留言时间:2020-05-16

咨询对象

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问题内容

收到一张税务局代开的普票,盖的章不清晰,请问能不能在旁边补盖一个或者就这样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5-18

答复内容

欢迎登陆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网站,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函〔1993〕174号)规定,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根据《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应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为其他个人代开的特殊情况除外)。税务机关在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为其他个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

   若您代开的发票上印章不清晰,请具体咨询代开发票的税务机关。

   上述答复仅供参考,具体办理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如有其他涉税问题,欢迎拨打内蒙古12366,感谢您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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