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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注!煤炭业的井下巷道、输煤栈桥是否缴纳房产税

煤炭业的井下巷道、输煤栈桥是否缴纳房产税

留言时间:2020-11-09

纳税人所属地

内蒙古

问题内容

煤炭业的井下巷道、输煤栈桥是否属于房屋建筑物,是否属于房产税应税项目?《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并无明确分类,是否相关政策指引?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1-10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 ((1987)财税地字第3号))第一条规定:“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以及各种油气罐等,不属于房产,不征收房产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财税〔2005〕181号)规定:“一、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

   上述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是指有屋面和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经营、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另参考《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长距离曲线胶带输送机系统征免房产税问题的批复》(内地税字〔2015〕102号)呼伦贝尔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长距离曲线胶带输送机系统是否征收房产税的请示》(呼地税发〔2015〕1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范》(财税地字〔1987〕3号)规定,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规定,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因此,胶带输送机系统的全封闭土建部分符合房产特征,应当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建议参考上述文件规定。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内蒙古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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