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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股权转让所得可以抵减企业经营亏损后纳税吗?

股权转让所得可以抵减企业经营亏损后纳税吗?

留言时间:2020-11-17

纳税人所属地

内蒙古

问题内容

我公司是一家农业种值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公司下有一家100%控股全资子公司,打算对外转让拥有子公司90%的股权,我公司当年经营亏损,转让股权所得是否可以抵减亏损后缴纳企业所得税?谢谢!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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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1-18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转让股权所得可以抵减亏损后缴纳企业所得税。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内蒙古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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