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为某建筑企业提供钢结构包工包料加工制作,怎么开发票
留言时间:2021-01-22
纳税人所属地
内蒙古
问题内容
我公司为某建筑企业提供钢结构加工制作,料由我公司负责 ,并负责加工成对方需要的规格,怎么开具发票,开票大类怎么选?可以按销售货与提供加工分开开具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1-22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条例第一条所称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条例第一条所称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是指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在内。
本细则所称有偿,是指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因此,结合实际业务建议参考上述销售货物规定,发票应按真实业务如实开具。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内蒙古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