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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金融业提供服务时赠送客户的礼品、积分兑换礼品是否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视同销售

留言时间:2021-01-20

纳税人所属地

内蒙古

问题内容

金融业提供服务时赠送客户的礼品、积分兑换礼品是否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1-22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内蒙古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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