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是以网签合同为准,还是以《房屋买卖合同》为准》
留言时间:2021-04-09
纳税人所属地
内蒙古
问题内容
内蒙古《在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问题解答二》中说: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是纳税义务发生的前提。房地产公司销售不动产,以房地产公司将不动产交付给买受人的当天作为应税行为发生的时间。交付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约定的交房时间为准;若实际交房时间早于合同约定时间的,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我公司是房地产企业,在结转收入时,是以网签合同为准,还是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我公司目前还没有与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1、网签合同:指由于无法面对面或者为了更加方便而在网络上直接签订合同的行为。网签合同是指在建委备案的合同。
2、正式的合同是指买卖双方签定的购房合同。两份合同上的成交价格是不一样的。购房合同是根据《民法典》、《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
因此,我企业认为网签合同不是购房合同,如果以网签合同为准,会使企业提前是产生税义务。
我的理解对吗?谢谢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4-13
答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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