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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2020年赡养老人专项扣除什么时候填报

09-29 我要评论

2020年赡养老人专项扣除什么时候填报

留言时间:2019-12-16

咨询对象 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问题内容 2020年1月份老人年满60周岁,个人所得税中赡养老人专项扣除该什么时候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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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2-17

答复内容 欢迎登陆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网站,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规定,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的计算时间,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自符合条件开始,可以向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义务人提供上述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税款时,按其在本单位本年可享受的累计扣除额办理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上述答复仅供参考,具体办理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如有其他涉税问题,欢迎拨打内蒙古12366,感谢您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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