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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税务局:免税截止时间,是21年12月31日,还是22年6月30日?

09-29 我要评论

免税截止时间,是21年12月31日,还是22年6月30日?

留言时间:2020-01-08

咨询对象 宁波市税务局

问题内容 一名大学生,2019年6月毕业,7月份自己开了一个个体工商户,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可以免税三年,请问,免税截止时间,是21年12月31日,还是22年6月30日?或者是其他时间?另一个问题,如果这名大学生是20年1月份开了一个个体工商户,还能申请免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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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宁波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1-09

答复内容 宁波市12366呼叫中心答复:《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上述人员具体包括:..4.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如果是2019年6月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免税截止时间应该是22年6月30日。不是毕业年度就业的,应该不适用该条。建议提交您的实际情况请主管税务局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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