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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税务局:公司厂房被政府征收,公司拿到补偿款后,另外地方自行购买土地建造厂房,是否需要缴纳契税?

09-29 我要评论

公司厂房被政府征收,公司拿到补偿款后,另外地方自行购买土地建造厂房,是否需要缴纳契税?

留言时间:2020-01-08

咨询对象 宁波市税务局

问题内容 公司厂房被政府征收,公司拿到补偿款后,另外地方自行购买土地建造厂房,是否需要缴纳契税?如果可以抵免,有文件依据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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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宁波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1-09

答复内容 宁波市12366呼叫中心答复:《《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00号)规定,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其成交价格没有超出土地、房屋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免征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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