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捐赠扣除
留言时间:2020-02-27
咨询对象 宁波市税务局
问题内容 请问,香港人张三,个人所得税非居民纳税人,2020年2月份,在内地取得三项收入,投资分红20万元,商标许可使用费10万元,店铺转让所得30万元。当月,张三向武汉治疗冠状肺炎定点医院捐赠港币50万元。张三申请享受并符合内地与香港税收协定优惠税率条件。请问,上述捐赠能否税前扣除?如果张三放弃申请享受协定优惠税率,这种情形下,上述捐赠能否税前扣除?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宁波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2-27
答复内容 宁波市12366呼叫中心答复:均不能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