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服务类免税问题
留言时间:2020-03-18
咨询对象
宁波市税务局
问题内容
您好!我司是酒店住宿业,可享受疫情期间生活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我司每月都有公务出差客户住宿,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每月分别核算计税(即:开具专票部份据实纳税,开具免税普票和未开票部份免税)?如分别计税,进项税抵扣能否按比例抵扣?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宁波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3-19
答复内容
宁波市12366呼叫中心答复:一项业务只能选择征税或者免税,不能同时即选征税又选免税;如果您单位有餐饮和住宿,您可以选择餐饮免税,住宿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