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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税务局:疫情期间,非居民企业业主减免3个月租金,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减免问题

疫情期间,非居民企业业主减免3个月租金,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减免问题

留言时间:2020-04-03

咨询对象

宁波市税务局

问题内容

我司是扣缴义务人,承租的办公室业主是非居民企业,因疫情原因,经沟通,业主答应免收我司3个月办公室租金,其房产税是“从租计征”,故是否也可免于缴纳该免租期内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另外免租期内,代扣代缴所得税,增值税以及附加是否可以免?

以上问题请税局老师帮忙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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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宁波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4-07

答复内容

宁波市12366呼叫中心答复:

   1、关于受疫情影响,减免租金期间的房、土两税,宁波正在制定细则,请及时关注以后官网发布的信息。

   2、所得税、增值税以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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