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弥补问题
留言时间:2020-04-22
咨询对象
宁波市税务局
问题内容
我公司是农业生产者,生产免税农产品,免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前两年连续亏损,去年经营一部分不免税项目,去年全年不免税项目利润100万元,免税项目仍有亏损30万元,请问1:100万元利润可以和30万元亏损合并后按70万元交企业所得税吗?问题2:70万元还可以先弥补上两年免税项目的亏损再交企业所得税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宁波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4-23
答复内容
宁波市12366呼叫中心答复:可以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