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运费备注栏清单
留言时间:2020-04-17
咨询对象
宁波市税务局
问题内容
我司根据2015年第99号公告要求,在开具运费发票时,将每笔运费的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等信息逐条列在销货清单中,但是每张发票对应几千条记录,打印出来的销货清单有上百张,还需要每张盖上发票章,耗费了大量人力及物力,我司是否可以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等信息通过金三系统开具后,然后出具给客户的销货清单做成电子版盖上电子发票章?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宁波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4-21
答复内容
宁波市12366呼叫中心答复:4月底宁波市将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工作,届时建议您使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可解决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