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的投资收益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留言时间:2020-04-28
咨询对象
宁波市税务局
问题内容
老师您好:
我司投资5000万到政府的平台公司(纯资金投资,无股权)。政府平台公司进行土地一级整理开发。土地公开招拍挂后,国土局将招拍挂取得的土地出让金支付给政府平台公司。政府平台公司将土地出让金按固定比例返还给我们公司。如果从政府平台公司取得返还资金,我司取得的返还款基于政府招拍挂的价格,我司自负盈亏。若我司取得返还款超过我司投入的5000万,超过部分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期待您的答复,谢谢!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宁波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4-30
答复内容
宁波市12366呼叫中心答复: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第七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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