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2个问题
留言时间:2020-04-27
咨询对象
宁波市税务局
问题内容
财税〔2009〕59号“3.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请问,2019年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是多少?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请问,宁波规定减免几年?谢谢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宁波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4-28
答复内容
宁波市12366呼叫中心答复:1、您提到2019年年末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交流互动”栏目留言咨询,或在中国债券信息网首页“中债价格指标-中债国债收益率曲线”栏目进行查询。
2、宁波为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