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费专票使用销货清单后的税目显示问题
留言时间:2020-04-25
咨询对象
宁波市税务局
问题内容
开具运费发票,要求有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等信息,由于我司每张发票对应上千条信息,所以这些信息通过销货清单导入金三系统后开具发票,但使用销货清单后,发票的税目显示的是”详见销货清单”(见附件),有些客户对这样的发票不认可,一定要求税目显示为“运费”,请问金三系统是否有这样的功能,能在使用销货清单的同时,显示税目为“运费”?具体如何操作?
附件
答复机构
宁波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4-29
答复内容
宁波市12366呼叫中心答复:您提交的问题,目前开票系统实现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