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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税务局:企业录用退役士兵税收优惠

企业录用退役士兵税收优惠

留言时间:2019-07-13

纳税人所属地

宁波

问题内容

企业2019年录用的退役士兵,该退役士兵是在2011年11月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发布前退役的,是否就不符合按财税2019年21号文件享受税收优惠的条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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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宁波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7-15

答复内容

宁波市12366呼叫中心答复:有关退役士兵的税收优惠在2004年就已经发布。这个优惠一直有。财税财税〔2019〕21号规定:退役士兵以前年度已享受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满3年的,不得再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前年度享受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未满3年且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的,可按本通知规定享受优惠至3年期满。建议具体业务请主管税务局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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