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宁波  >  宁波市税务局:机动车销售折扣

宁波市税务局:机动车销售折扣

机动车销售折扣

留言时间:2021-10-18

纳税人所属地

宁波

问题内容

因市场竞争激烈,机动车专用发票不能在开票时同时体现原价,及折扣金额;是否能单独开具机动车专用红字发票体现销售折扣,例如原价10万元,销售折扣1万元,先开具10万元机动车专用发票,再开具1万元机动车专用红字发票-1万元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宁波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10-20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可以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宁波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