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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税务局:餐饮行业一般纳税人抵扣问题

09-29 农业产品 我要评论

宁波市税务局:餐饮行业一般纳税人抵扣问题

日期:2019-08-22

来源:宁波市税务局

问:老师,你好,我司为餐饮行业一般纳税人,税率为6%,请问我司购入的农产品,对方开的发票是免税的。我司是可以按发票金额的9%计算抵扣吗?还有这个购进农产品的发票如果开的是普通发票能按9%计算抵扣吗?还是一定要专用发票?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流通环节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取得自产自销的免税普通发票及农产品收购发票,可以按发票金额的9%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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