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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税务局:公司员工出差时发生的差旅费补贴和餐费补贴,没有发票,在差旅费报销单里报销,要缴纳个税吗

个税问题

留言时间:2021-09-23

纳税人所属地

宁波

问题内容

公司员工出差时发生的差旅费补贴和餐费补贴,没有发票,在差旅费报销单里报销,要缴纳个税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宁波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9-24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对企业按财政部门规定的标准、根据职工实际出差天数或误餐顿数发放给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津贴和补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财政部门规定标准发放给职工的差旅费津贴和误餐补助以及其它借差旅费津贴和误餐补助等名目发放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均应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宁波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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