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税务局:宁波地区房屋拆迁补偿款是否需要交纳增值税?
日期:2019-11-12
来源:宁波市税务局
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三十七)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文件没有提到取得的建筑物、构筑物和机器设备的补偿收入是否免征增值税,目前部分地区税务回答政策性拆迁取得的除土地使用权以外的补偿收入需要交纳增值税,部分地区税务回答不需要交纳增值税。请问宁波地区税务该涉税事项如何规定?
答:宁波市12366呼叫中心答复:对该涉税事宜请当地的主管税务局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