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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税务局:申报错误请求改正

09-30 申报错误请求改正 我要评论

标题:

申报错误请求改正

内容:

尊敬的局长:

  您好!我在不会的情况下,操作失误。有进项发票,没有抵扣,就申报出去了。税款扣款成功。

现在认证锁在9月份。我请求撤销申报,我重新认证发票系统。把税款退回。

答复:

经落实,该公司税款已缴纳成功,无法撤销申报。即墨区税务局税务局纳税服务科工作人员于2020年9月14日9点20分通过88570232联系纳税人,告知其进项部分可在之后的所属期进行认证抵扣,纳税人表示理解。

收信日期:

2020-09-10

答复日期:

2020-09-14

答复单位: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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