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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税务局:如果工资不到5千,需要填写个税的扣除项目么?

个税工资扣除项目

留言时间:2019-01-21

纳税人所属地

青岛

问题内容

如果工资不到5千,需要填写个税的扣除项目么?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青岛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1-22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包含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四项),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因此,即使月度工资薪金不到5000元,但如果纳税人判断自己全年四项综合所得的合计收入额减除相关扣除后为正值,那么就应积极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为负值的,可不采集专项附加扣除。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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