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青岛  >  青岛市税务局:旅社、度假村提供场所举办会议同时提供餐饮服务,怎样缴纳增值税?

青岛市税务局:旅社、度假村提供场所举办会议同时提供餐饮服务,怎样缴纳增值税?

52.旅社、度假村提供场所举办会议同时提供餐饮服务,怎样缴纳增值税?

发布时间: : 2020-12-31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

旅社、度假村提供场所举办会议同时提供餐饮服务,怎样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规定,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会议场地及配套服务的活动,按照“会议展览服务”缴纳增值税。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