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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扣除问题

09-30 企业所得税扣除问题 我要评论

标题:

企业所得税扣除问题

内容:

1.2020.12月购入单位价值不超过500的固定资产,2020年所得税汇算清缴能否扣除,还是要到2021年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扣除?

2.取得某青岛润桥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开具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未取得销售方发票,可否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复:

1.根据文件规定,该固定资产可享受一次性扣除政策,自该资产投入使用的次月起进行扣除。

2.不可税前扣除。企业应以销售方开具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收信日期:

2021-01-13

答复日期:

2021-01-15

答复单位:

青岛市税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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