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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税务局:致全市纳税人、缴费人的一封信

致全市纳税人、缴费人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 2022-06-13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您好!

6月13日至6月19日是我国第32个节能宣传周,主题为“绿色低碳,节能先行”。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宣传生态文明、绿色发展、节能降耗理念,培育节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发挥税收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职能作用,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开展2022年全国节能宣传周系列活动,助力节能宣传、绿色低碳走深走实。

税收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在支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中承担着重要职责。近年来,我国绿色税制体系不断完善。2016年7月1日,资源税改革全面推开,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率先在河北省推行,随后逐步扩围至全国10个省(区、市);2018年1月1日,环境保护税法施行,环保税开征;2019年9月1日,耕地占用税法施行;2020年9月1日,资源税法施行。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车船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绿色交通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鼓励环境保护、节能减排、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效应日益显现。

为帮助您全面了解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从支持环境保护、促进节能环保、鼓励资源综合利用、推动低碳产业发展四个方面,归集了56条绿色税费优惠政策,特制作了绿色税费优惠政策“一码全知道”二维码,欢迎扫码进入专题,详细了解各项税费政策,也可关注“青岛税务”微信公众号获取最新涉税政策和办税信息。

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税务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将充分发挥绿色税费政策调节功能,助力青岛市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让我们携起手来,守护绿水青山,建设美丽青岛,加快打造“活力海洋之都、精彩宜人之城”!

绿色税费政策 青岛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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