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增值税加计扣除问题
内容 :
您好,我单位主要业务是对国家收回储备土地进行服务管理维护工作,以保证地块安全完整,并不对储备地块进行工程建筑施工,请问我单位是否属于现代服务行业,能否适用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政策?
答复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第七条规定: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如您从事行业符合《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第四条规定:其他建筑服务,是指上列工程作业之外的各种工程作业服务,如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平整土地、园林绿化、疏浚(不包括航道疏浚)、建筑物平移、搭脚手架、爆破、矿山穿孔、表面附着物(包括岩层、土层、沙层等)剥离和清理等工程作业,则属于建筑业无法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如您从事行业符合《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第六条规定:现代服务,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且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则可以享受加计抵减政策。
答复单位 :
货物和劳务税处
收件日期 :
2022-01-19
答复日期 :2022-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