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类型:
标题 :
房产税疫情优惠政策
内容 :
青岛房产税疫情优惠政策持续到什么时候?
答复 :
青岛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青岛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减免政策的通知》(青财税〔2022〕1号)文件规定:《青岛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明确疫情期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困难减免税政策的通知》(青财税〔2020〕5号)和《青岛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继续延续实施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减免政策的通知》(青财税〔2021〕7号)中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的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青岛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答复单位 :
青岛市12366中心
咨询时间:
2022-05-24 11:14:19
答复时间: 2022-05-24 16:4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