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3.办理发票增量需要什么材料?电子税务局如何操作?
发布时间: 2022-08-05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
办理发票增量需要什么材料?电子税务局如何操作?
答:已办理发票票种核定的纳税人,当前领用发票的种类、数量或者开票限额不能满足经营需要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调整。
增值税发票增量需要填写《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需在相应位置加盖发票专用章和公章,税务机关归档。为携带公章和发票专用章的纳税人提供免填单服务。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含电子营业执照的原件(经实名信息验证的无需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含电子身份证)上述材料查验后退回。此业务完成后,纳税人需办理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变更发行。此业务可以通过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办理,或在电子税务局上申请。
电子税务局操作,登陆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的发票使模块,选择发票票种核定,进行填写对应内容后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