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天津  >  天津市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抵扣勾选界面已勾选未确认发票是否可以取消勾选?

天津市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抵扣勾选界面已勾选未确认发票是否可以取消勾选?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抵扣勾选界面已勾选未确认发票是否可以取消勾选?

发布时间:2020-10-14 16:3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可以取消勾选。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入发票抵扣勾选界面,按照如下操作步骤:
(1)勾选状态选择“已勾选”,在查询条件区,选择勾选日期的范围,点击“查询”按钮,可查询当前税款所属期已勾选的发票。

        (2)对查询出的已勾选发票,选中一张勾选标志为“已勾选”的发票,可取消第一列的勾选状态,实现对前次勾选操作的撤销处理(处理完成该发票,该发票就转变为未勾选状态);

        (3)确认本次需要勾选的发票全部撤销勾选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弹出撤销勾选信息对话框如下: 

        (4)确认信息无误点击“确定”按钮,保存修改,即可实现发票的撤销勾选。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