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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税务局:税收规范性文件是否有效?

税收规范性文件是否有效?

发布时间:2021-01-08 17:0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来信日期: 2020年10月6日 回复日期: 2020年10月19日

来信标题:  2018年国地税合并后,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是否可以理解不在附件目录内的2018年以前的国税和地税发布的文件已经全部作废? 另在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中有的文件在政策法规库中搜素不到,如津地税所〔2005〕10号 关于对住房补贴收入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请问这些文件在哪里能找到?

受理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来信内容: 2018年国地税合并后,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是否可以理解不在附件目录内的2018年以前的国税和地税发布的文件已经全部作废? 另在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中有的文件在政策法规库中搜素不到,如津地税所〔2005〕10号 关于对住房补贴收入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请问这些文件在哪里能找到?

处理情况:  1.《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2018年2号)公布了截止2018年6月15日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 2.《关于住房补贴收入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津地税所〔2005〕10号)已在天津市税务局政策法规库发布。网址:http://tianjin.chinatax.gov.cn/11200000000/0300/030004/03000411/2018061218312463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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