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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蓟州区税务局:纳税人缴纳的社保费滞纳金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纳税人缴纳的社保费滞纳金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日期:2021.3.17

来源:天津市蓟州区税务局

纳税人缴纳的社保费滞纳金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税收滞纳金不得扣除。由于企业缴纳的社保费滞纳金不属于税收滞纳金,因此社保费滞纳金可以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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