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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税务局: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适用增值税减征、免征政策的,是否需要办理备案手续?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适用增值税减征、免征政策的,是否需要办理备案手续?

发布时间:2022-05-16 09:5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来信日期: 2022年5月16日 回复日期: 2022年5月16日

来信标题: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适用增值税减征、免征政策的,是否需要办理备案手续?

受理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来信内容: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适用增值税减征、免征政策的,是否需要办理备案手续?

处理情况: 不需要办理备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增值税优惠政策办理程序及服务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号)第一条规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适用增值税减征、免征政策的,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按规定填写申报表相应减免税栏次即可享受,相关政策规定的证明材料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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