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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税务局:有网友提问,近期看到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将制造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请问2020年度汇算清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按什么标准执行?

有网友提问,近期看到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将制造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请问2020年度汇算清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按什么标准执行?

日期:2021.4.19

来源:天津市税务局

[陈林峰] 按照财税〔2018〕99号文件规定,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因此,2020年度汇算清缴,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为75%。 [2021-04-19 10:52:17 ]

[陈林峰]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文件规定,将制造业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自2021年实施。 [2021-04-19 10:5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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