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个人所得税
留言时间:2021-05-26
纳税人所属地
天津
问题内容
我2021年5月博士毕业后工作,每月工资25000元,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5-26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第一条规定,对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月份数计算累计减除费用。
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六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因此,单位在为您计算并预扣5月份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扣除自年初开始计算的累计减除费用25000元(5个月×5000元/月),您当月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次月起,您需要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原则,缴纳个人所得税。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