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销售发票
留言时间:2021-07-28
纳税人所属地
天津
问题内容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申请红字信息表如何处理?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7-28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红字发票无需申请红字信息表,通过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负数发票开具模块开具即可。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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