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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税务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申请红字信息表如何处理?

机动车销售发票

留言时间:2021-07-28

纳税人所属地

天津

问题内容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申请红字信息表如何处理?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7-28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红字发票无需申请红字信息表,通过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负数发票开具模块开具即可。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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