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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税务局:电子普通发票盖章问题

电子普通发票盖章问题

留言时间:2020-11-03

咨询对象

厦门市税务局

问题内容

电子普通发票在未体现电子章,能盖发票专用章的鲜章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1-03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采用可靠的电子签名代替原发票专用章,采用经过税务数字证书签名的电子发票监制章代替原发票监制章。税务监制章的验证: 使用OFD阅读器打开下载的版式文件,右键点击电子发票上的税务监制章,选择验证。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版式文件格式为OFD格式。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查阅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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