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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税务局:我公司是从事雕塑行业,为房地产公司的开发楼盘小区做雕塑,现在要开发票,请问增值税税率多少?

咨询增值税税率

留言时间:2020-10-30

咨询对象

厦门市税务局

问题内容

我公司是从事雕塑行业,为房地产公司的开发楼盘小区做雕塑,现在要开发票,请问增值税税率多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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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0-30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般纳税人销售劳务,增值税税率为13%,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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