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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税务局:增值税普票信息录入

09-30 增值税普票信息录入 我要评论

增值税普票信息录入

留言时间:2019-07-26

纳税人所属地

厦门

问题内容

普票录入销方购方信息,除了名称和税号以外,地址、电话、账号等是否有硬性要求?还有地址是否要求与营业执照上的地址一致?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7-26

答复内容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 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建议销售方地址与营业执照信息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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