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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税务局:医保社保转移

09-30 医保社保转移 我要评论

医保社保转移

留言时间:2019-09-16

纳税人所属地

厦门

问题内容

一、9月.11日原单位最后一次发工资(及缴纳医保社保),中间泉州新单位还没有开始缴纳的话,那本人应该在什么时候之前去自缴医保社保才不会造成断缴呢?

要如何办理个人参保?

需要什么材料?

二、由于近日正好要做一个手术,要怎么样缴纳,才可以正常刷医保卡?

三、厦门户口,要去泉州工作,医保社保是否可以不做转移,保留在厦门吗?

四、若户口一直在厦门,退休时在哪里领取退休金?退休时候可以将泉州医保社保转回厦门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9-16

答复内容

一、本市户籍人员从单位离职后,可办理独立个人参保。参保个人可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到就近的办税服务厅办理参保,代办还需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办理时间为每月4日至月底工作日。目前我局办税服务厅实行全预约服务,纳税人办理各项涉税(费)业务需通过“厦门税务”微信公众号或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网站提前进行预约,经办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并在约定时间内取号办理。 若已有新任职单位,则应在新任职单位办理参保。

上述第二至四问,属于社保待遇及社保基金的转移接续问题,不属我局业务范围。请向医保中心及社保部门进一步咨询。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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