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专项抵扣的变更咨询
留言时间:2019-09-17
纳税人所属地
厦门
问题内容
您好!我想咨询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抵扣的问题。
我家小孩今年7月幼儿园毕业,9月上小学一年级。我的工作单位只让职工通过手机APP一种途径进行个税申报。因此,在年初,我在APP上申报子女教育专项抵扣时是选择“学前教育”阶段。但今年8月起,我在手机上修改为“义务教育”阶段。
请问:1.在每个自然年度中途变更个人信息,这样的变更是否有效?
2.之前7、8个月的子女教育抵扣的累积金额会和后面几个月的金额累加起来计算吗,还是变更信息后又重新计算?重新计算就只是算后面的几个月的累积金额了,前面的大半年就作废了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9-17
答复内容
一个扣除年度中,同一子女因升学等原因接受不同教育阶段的全日制学历教育,可以分两行,分别填写前后两个阶段的受教育情况。因此,上述情况,建议分两行,分别填写前后两个阶段的受教育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