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提供服务费开票问题
留言时间:2019-11-19
纳税人所属地
厦门
问题内容
您好,请问有一家职业技术学校给我司介绍一批实习生到我司进行实习,实习生并非此学校的学生,我司因此需支付对方一定的服务费,现在学校需要向我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此发票需开具什么税分类代码的发票呢?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1-19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最新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已经大体涵盖了所有行业,纳税人可以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45号的附件中下载查看。如果对于企业所销售的服务无法准确判断在编码表中所属哪个大类,可以参考财税2016年36号文的附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