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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税务局:银行理财合同印花税

银行理财合同印花税

留言时间:2021-07-07

纳税人所属地

厦门

问题内容

请问与银行签订的结构性存款理财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如需缴纳应需要按何种税目税率缴纳?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7-12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故存款合同不属于上述应税凭证,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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