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城建税税率认定问题咨询
留言时间:2021-01-02
纳税人所属地
新疆
问题内容
请问建筑施工企业跨地区来到新疆和田地区施工,建筑服务发生地在乡村,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时,以预缴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应按建筑服务发生地的税率1%缴纳城建税还是按预缴增值税税务机关所在地的县城税率5%缴纳城建税(乡村无税务局,在县城代缴增值税,有项目所在地乡委会提供的服务发生地属于乡管辖证明材料)。谢谢!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新疆纳税服务中心
答复时间
2021-01-04
答复内容
新疆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
感谢您的咨询!您的问题我们已通过电话形式答复,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新疆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