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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纳税服务中心:财税【2011】112号文到2021.1.1日失效

2020.11在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成立的符合条件的公司,是否按财税【2011】112号文享受免征企业

留言时间:2021-01-12

纳税人所属地

新疆

问题内容

我公司2017.05在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注册成立,属于《新疆困哪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内的企业,每年都有按月确认收入。据查【2011】112号文到2021.1.1日失效,那我公司可否按照文件第一条到2022年5月之间享受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还是2021年之后就不再享受免征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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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新疆纳税服务中心

答复时间

2021-01-13

答复内容

新疆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

   感谢您的咨询!您的问题我们已通过电话形式答复,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新疆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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