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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改善基层税收法治建设降低!中小企业税务风险的建议瑞税发〔2019〕40号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191024号提案的答复函

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191024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19-07-0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瑞安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瑞安市税务局文件

瑞税发〔2019〕40号

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191024号提案的答复函

林传活等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进一步改善基层税收法治建设降低中小企业税务风险的建议》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总体情况

瑞安市税务局以提高执法效能、规范执法行为为目标,以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加大执法考核力度为保障,多措并举,真抓实干,努力提高各项工作法治化水平。多年来获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优秀单位;行政复议纠错率连年保持低位,行政诉讼败诉率为零;被评为税收法治示范基地;多次在省税务局、瑞安市政府组织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比赛中获得优秀案例荣誉。

二、法治税务建设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及税收论文调研

我局机构改革后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清理工作。按照上级工作要求每年进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公布工作,及时修改或废止不合法或不符合行政管理需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公布清理结果,减少不当执法依据带来的隐患,降低税收执法风险。经清理,瑞安市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4件,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共5件,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2件,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2件。

加强税收立法工作、税收理论探索。2019年初,委派工作人员参加国家税务总局法制部门在苍南召开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调研座谈;撰写税收行政处罚调研文章,意在对现行行政处罚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规范不予处罚情形、精简流程,提高行政效率的同时方便纳税人,改善营商环境。税务干部保持对工作的热忱,关注工作中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从不同的角度深挖细究形成各篇调研论文向上级或税收协会反馈发表,在税收改革中建言献策,为税收事业贡献一份力量。2018年我局获得省三等奖一篇,市二等奖一篇,市三等奖三篇及佳作等和交流奖若干篇。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我局严格执行“全面实行持证上岗和执法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要求,全面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同时,积极组织系统新进公务员参加税收执法资格考试,2018年我局参加考试13人,合格率100%。

2.推进三项制度建设。一是推进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明确审核的事项范围和工作规程。二是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执法人员配备一定数量的执法记录仪,对直接接触行政相对人,可能引发争议的环节实行全程音视频记录。三是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作出后均按照规定时间内在信息网站上予以公开告知。保障行政执法依据公开、流程公开、结果公开。

3.细化裁量权基准,确保公平执法。为公正、公平地行使自由裁量权,从源头上降低自由裁量权被滥用的风险,我局召开会议,严格要求执行《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办法》和《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在其规定的裁量范围内行使裁量权,并明确了“首违不罚”的情形,建立了容错机制。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处罚裁量权,防止裁量权的滥用,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三)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深入开展税法宣传的“六进”活动,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个体工商业户等“五类”人员的税收法制宣传教育,增进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广泛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增强纳税人的税法遵从意识,大力宣传涉税大案要案的查处、税收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的成果,加大对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曝光力度,引导纳税人增强依法经营、诚信纳税的意识。以第27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为契机,我局承办“青助力”政企论坛财政税务专场,帮助企业解决涉税问题;开展民营企业大调研、大走访活动,实地走访企业75户,举办纳税人座谈会7场,解决问题57个。

(四)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

1.制定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全面依法治国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内容,会前学法已成惯例,全年学法4次,内容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税务投诉举报、税务执法案例、民法通则等。局领导率先垂范,学法知法用法守法,充分发挥带头引领示范作用,营造全体地税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2.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全局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2018年共计举办各类培训班3期(不包括网络培训、在职学习和视频培训等)。其中,专门组织全体公务员参加各项税收政策的培训15期,培训783人次;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2期,共培训12人;每年组织干部参加“岗位大练兵”。

3.加强执法监督。一是充分发挥内控监督平台功能。规范涉税审批与传递,实现了对任何一项权力和风险点的全程监督,做到全程留痕,可查可控。将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数据进行监控分析,对执法过错进行追究问责。二是有序开展税收执法督察。积极开展税收执法大督察、执法日常督察、专项督察等多种督察方式,对发现的问题分门别类,由相关业务科室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及时落实整改,加大过错责任追究力度,坚持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三是依托数字人事系统对全员干部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对个人进行奖惩。充分调动税务人员工作积极性、规范性。

三、下一步计划

根据提案的建议及我局实际情况,我局将继续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紧盯重要时点,多元化开展税法宣传,增强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继续开展“全国税收宣传月”、“诚信兴商宣传月”、“全国法制宣传日”,与市法制办、司法局、检察院和法院高频互动,开展“税收开放日”、“税法进校园”等专题宣传活动。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单位”活动,扩大宣传面,增强宣传效应。

(二)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结合税收行政执法特点,试点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对所有税务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全过程文字记录外,重点对容易引起行政争议的执法行为过程进行声像记录,探索形成了“全程录、精心存、专人管、真正用”的一体化管理机制,打造了具有瑞安税务特色的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模式。

(三)借助税企微信群、114电话查询等方式公布瑞安税务局各税源管理单位的咨询电话。纳税人也可以直接联系自己片区的税务所税收管理员咨询税务上的问题,税收管理员对片区内的纳税人情况更加了解,有助于更快更好地解决税务问题。不定期开通“局长在线”宣传活动,推动税企联动,提高纳税服务质量。

(四)以科技为依托,加强社会化、信息化管理。我局利用信息管理手段,已与法院、社保、电力、市监、国土住建等多部门信息共享建立风险预警机制。之后将充分利用金税三期税收系统、发票管理系统等对纳税人申报纳税数据进行监控,加强纳税人纳税的后续管理,发现异常及时形成风险预警数据,开展风险应对与管理。

最后,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支持。

签发人:周建,承办人:金增友,联系电话:0577-65827052。

国家税务局总局瑞安市税务局

2019年6月21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瑞安市税务局法制股承办         办公室2019年6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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