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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税12366服务中心:注会证书的个税继续教育抵扣问题

办件标题 注会证书的个税继续教育抵扣问题

内容 你好,注会证书是职业资格可进行继续教育个税抵扣的证书之一,那么这个注会证书是指注会全科合格证,还是指执业证书或者非执业证书?谢谢(一般是取得注会全科合格证后,可申请非执业证书,事务所工作满两年的,可申请执业证书)

办件编号 NSZX20200608942 提交时间 2020-06-11 00:01:44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八条,“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取得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才能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仅取得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合格证不可以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

答复机构 浙江财税12366服务中心 答复时间 2020-06-11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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