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章的有效性
留言时间:2020-06-23
咨询对象
浙江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收到供应商2月开具的一张发票,盖的发票章还是老的税号,该供应商成立时间是2012年,该发票章有效吗?税总函2015年645号文件在国家税务局网站上也查不到了,是失效了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浙江省
答复时间
2020-06-24
答复内容
浙江财税12366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企业因“三证合一”税号发生变更的,取得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原发票专用章继续使用,保留原法律效力。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