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服务费的发票,不需要开具单位、数量、单价的吗
留言时间:2020-09-03
咨询对象
浙江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技术服务费的发票,不需要开具单位、数量、单价的吗
我现在所在的公司,收到一张技术服务费的发票,没有单位、数量、单价,只有品名(技术服务费)和金额(含税和不含税金额),
附件
20200903091805765.zip
答复机构
浙江省
答复时间
2020-09-03
答复内容
浙江12366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